守护“西峡蓝”,我们一直在行动
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,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”,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语鼓舞人心,每一位城市管理工作者也必当践行。
案件描述:近日,西峡县渣土车专项整治小组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,在高力度管理、高密度排查、高强度宣传的情况下,仍然有个别渣土车存在未覆盖、未包扎就上路运输的问题。看似侥幸,实则无视管理、藐视法规。执法人员随即拦停该类车辆,并进行拍照、取证。针对这些车辆存在的影响环境、造成交通安全隐患的行为,执法人员在查扣处罚的同时,责令司机当场整改对料物予以覆盖。
▲责令驾驶员当场对料物进行覆盖包扎
渣土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无覆盖措施造成“滴撒漏”,严重影响着市容市貌和交通出行安全,一直是市容整治的“顽疾”,是市民反映的“痛点”。为了进一步提高空气环境质量,维护市民切身利益,西峡县渣土车治理联合执法组,长效化通过夜以继日的查处和严厉打击,有效遏制渣土车辆的违规行为,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,使扬尘污染大大改善!
打造一方净土,执法必须给力
“师傅,请您出示一下您的建筑垃圾准运证,请按照载重车辆相关要求、渣土运输规定及核准的清运地点、路线行驶,在清运过程中将篷布遮盖好,防止抛洒滴漏”。
日常检查中,执法队员们对拦下的每一辆渣土运输车辆进行仔细检查,严格核对相关信息,并再三叮嘱司机。
暂扣+处罚,根治司机侥幸心理!
驾驶员们对自己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感到后悔,表示今后绝不心存侥幸、无视管理,尊法守法运输!
普
法
课
堂
依据河南省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:在市区运行的交通运输工具,应当保持外型完好、整洁。货运车辆运输的液体、散装货物,应当密封、包扎、覆盖,不得泄露、遗撒。
第三十条及第六项之规定:违反本办法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,清除污物、污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,并按下列规定给予警告、罚款,其中罚款的具体标准由省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情况确定。运输液体、散装货物不作密封、包扎、覆盖造成泄露、遗撒的,每车处以30元罚款或处以每平方10元罚款,但是,实际执罚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。
温馨提示
渣土车抛洒滴漏的危害可不止一点,一旦溢出的料物、泥土、石子不及时处理,不仅使道路变得脏乱不堪,造成道路扬尘,污染空气,并且到处跳跃的小石子还会危及行车安全。
因此,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将渣土车辆密封覆盖,驶离工地时冲洗干净并按规定线路、规定时限行驶,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日日精进、久久为功!西峡县渣土车专项整治小组以“责任全覆盖、地段全覆盖、时间全覆盖”为举措,实现了渣土车的常态化治理,对抛洒污染问题形成了有效遏制。下一步,渣土车专项整治小组将一如既往,架起“高压线”、织密“巡查网”,持续加强监管力度,还群众一片碧水、蓝天、净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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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管理服务热线编辑:田欧
审核:王朝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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