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22日上午,浙医一院发生一起疑似爆炸物爆燃事件。刚刚,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再次通报称,经查,犯罪嫌疑人因长期患病,医院就诊不能根治,产生报复心理,购买烟花爆竹自制致燃物,并携带菜刀,于今日选择其中就诊过的浙医一院实施了放火和伤害行为。
通报显示,犯罪嫌疑人卢某某,男,39岁,杭州市淳安县人。该案致3名医护人员和1名病人受轻微伤,均无生命危险。
大众网·海报新闻此前报道,该院一位实习生告诉记者,事发的6号楼5楼是血液透析室,里面都是血透病人、医生、护士和护工。
这位实习生还透露,医院未设置安检。
该院
转载请注明:http://www.snzccn.com/jsfl/15084.html